〔附言〕
有许多人不满意于我第二篇的《为免除误会起见》,说我被他们一骂而害怕。其实我第二篇文章登出之后他们还在骂。如果我怕,为什么不《再为免除误会起见》《三为免除误会起见》呢?我的意思,只是恐怕感情话人家听不进,不如平心静气说一说。平心静气说了,人家还是听不进,那我还要说什么?我不但要将第二篇文章取消,便连第一篇也要取消,因为对于这等人无话可说。“不可与言而与之言,失言。”我没有孔老先生“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美德,所以最后只能拿出我的“作揖主义”来了。
(十六年一月二十八日北京)
诗与小说精神上之革新
我尝说诗与小说,是文学中两大主干,其形式上应行改革之外,已就鄙见所及,说过一二。
此篇专就精神上立论,分述如下。
一、曰诗
朱熹《诗传序》曰,“人生而静,天之性也。感于物而动,性之欲也。夫既有欲矣,则不能无思。既有思矣,则不能无言。既有言矣,则言之所不能尽,而发于咨嗟咏叹之余者,必有自然之音响节奏而不能已焉。此诗之所以作也。”曹文埴《香山诗选序》曰,“自如诗之根于性情,流于感触,而非可以牵强为者。而彼尚戋戋焉比拟于字句声调间也。则曷反之于作诗之初心,其亦有动焉否耶。”袁枚《随园诗话》有曰,“须知有性情,便有格律。格律不在性情外。三百篇半是劳人思妇,率意言情之事。谁为之格,谁为之律,而今之谈格调者,能出其范围否。”可见作诗本意,只须将思想中最真的一点,用自然音响节奏写将出来便算了事,便算极好。故曹文埴又说“三百篇者,野老征夫游女怨妇之辞皆在焉。其悱恻而缠绵者,皆足以感人心于千载之下。”可怜后来诗人,灵魂中本没有一个“真”字。又不能在自然界及社会现象中,放些本领去探出一个“真”字来。却看得人家做诗,眼红手痒,也想勉强胡诌几句,自附风雅。于是真诗亡而假诗出现于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