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新学制成立系统以后,所有各级各种学堂的行政及管教员,才有完备的组织及统一的名称。监督逐渐脱离职官专管学堂,教习逐渐由华员替代。内中行政组织的区别,只以等级为标准了,不以种类为标准,大概高等学堂以上,为一等组织,规模宏大;自中等学堂以下为二等组织,规模狭小。但学堂行政首领自中等学堂以上,统称监督;自中等学堂以下,统称堂长。至于蒙养院及艺徒学堂,均非单独设立,组织更其简单,我们可以从略少叙。
二 一等组织
此项组织,又分大学堂与高等学堂两类。大学堂设总监督一人;总管全堂各分科大学事务,统率全学人员。分科大学每科设监督一人,受总监督的节制,掌本科之教务、庶务、斋务一切事宜。每分科,在监督之下,设立三部:一为教务,设教务提调一人,其下设正教员、副教员若干人;二为庶务,设庶务提调一人,其下设文案官、会计官、杂务官等人;三为斋务,设斋务提调一人,其下设监学官、检查官、卫生官等人。此外天文台、植物园、动物园、演习林、医院及图书馆各机关,均设经理官一人。全学设一会议所,议决大学一切重要事务。各分科设一教员监学会议所,议决关于各本科一切重要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