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四天的讨论,会中的比丘定下了七项僧团内调停纠纷的和解议程。他们称这七项程序为七灭诤:
第一项程序是现前毗尼,又作面前止诤律,即“面对面坐谈”。这项程序,是要让双方同时在场,把整个纠纷在大会中陈述。这是为了避免私人谈话影响各人对任何一方的偏袒,因而导致更多的不和。
第二项程序是忆念毗尼,即忆止诤律。在大会上,双方都要尽量从事故的开始记述所有导致冲突发生的细节,然后清楚陈说。如有证人证物,便须一并提供。大会将会耐心细听双方陈词,以能获得足够数据做出审查。
第三项程序是不痴毗尼,又作不痴止诤律。当事僧尼是应该志在和解。双方都要被大会看到是有诚意这样做的。倔强被视为消极和有破坏性。假使一方声称他的破戒是由于无知或心神不定,实乃无意,大会也应列入考虑因素之一,以期找到双方都合意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