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布莱克罗克镇外通往山区去的路上,有一座刷得很白的小房子,房子四周的花园里种了许多蔷薇:他常对自己说,那所房子里还住着另外一个梅塞苔丝。每次出门或者回家的路上,他都拿这所房子作为计算路程的里程碑:在他自己的想象中,他已经历过一长串的冒险活动,其神奇的程度不次于那本书中描写的情景。在临近故事的结尾部分,则出现了他自己的形象,那时他已经很老,满面含悲和梅塞苔丝一块儿站在月光下面的花园中,因为她曾经多年拒绝了他对她的爱,因而他做出一个悲伤和骄傲的手势,说:
——小姐,我是从来不吃麝香葡萄的。
他和一个名叫奥布里·米尔斯的孩子联合起来在街头组织了一个冒险集团。奥布里在一个扣眼儿里拴着一支口哨,腰上的皮带上还挂着一个自行车车灯,其他人就只好在皮带上插根短棍当作匕首。斯蒂芬曾经读过拿破仑关于穿衣要俭朴的主张,有意不作任何打扮,因此在他对下级军官下命令之前,和他们在一起商议问题的时候,反而更感到自己十分了不起。这个集团常常跑到一些老太太的花园里去骚扰,或者跑到城堡那边,在高低不平、满是野草的岩石上彼此打仗,等到他们疲惫不堪歪歪斜斜地跑回家的时候,他们的鼻孔里都充满了海滩上腐烂植物的味道,手上和头发上也都沾满了海上的沉船留下的发臭的油污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