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历史的材料是一事,有史学上的见地,又系一事。古代史官,虽各有专职,然大体不过奉行故事。民间传述,或出惊奇之念,或出仰慕之忱(所谓多识前言往行,以蓄其德),亦说不上什么史学上的见地。到司马谈、迁父子出,才网罗当时所有的史料,编纂成一部大书。这时的中国,在当时人的眼中,实已可谓之天下(因为所知者限于此。在所知的范围中,并没有屏斥异国或异族的史料不载)。所以《太史公书》(这是《史记》的本名。《汉书·艺文志》著录即如此。《史记》乃史籍通名,犹今言历史。《太史公书》,为史部中最早的著述,遂冒其一类的总名),实自国别史进于世界史,为史体一大进步。
从此以后,国家亦渐知史籍的重要了。后汉以后,乃有诏兰台、东观中人述作之事。魏晋以后,国家遂特设专官。此时作史的,在物力上,已非倚赖国家不行(一因材料的保存及搜辑,一因编纂时之费用)。至于撰述,则因材料不多,还为私人之力所能及。所以自南北朝以前,大率由国家供给材料及助力,而司编撰之事的,则仍系一二人,为私家著述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