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啊。”弗朗兹又答道。
“那好,你再看看这封信,瞧瞧这书写,给我找出一处白字或文理不通的地方来。”
平心而论,笔体的确很漂亮,也没有一个白字。
“你真是交了桃花运哪。”弗朗兹说着,又把信还给阿尔贝。
“随你怎么笑吧,随你怎么嘲笑吧,”阿尔贝又说,“反正我坠入情网了。”
“哎呀,我的上帝!别把我吓着!”弗朗兹高声说,“看来,我不仅要独自去参加德·勃拉齐亚诺公爵的舞会,还可能要独自回佛罗伦萨。”
“视情况而定,如果那位陌生的女子既容貌出众,又性情可爱,那我就要告诉你,我在罗马至少住六周。我非常喜欢罗马,而且对考古学一直很有兴趣。”
“嘿,再有这么一两次艳遇,不愁你不能成为文学院院士。”
要不是来人禀报饭已备好,阿尔贝肯定要争辩他加入文学院的资格问题。不过,阿尔贝恋爱归恋爱,吃饭归吃饭,胃口照样不减。他赶紧同弗朗兹一起入席,宁可吃罢晚饭再争论。
吃罢晚饭,侍者通报基督山伯爵来访。这两天,这对年轻人没有见到他。帕特里尼老板曾说过,伯爵到奇维塔韦基亚港办事去了。他是头天傍晚动身的,一小时前刚刚返回。
伯爵显得平易近人,或许他特意留心检点,或许他刻薄的性情还在隐伏,总之,他跟常人几乎并无二致,而先前倒有过两三回,他讲话阴阳怪气,显露出这种性情。在弗朗兹看来,这个人还是一个谜。伯爵不可能看不出,这位年轻游客已经认出他来,然而再次相遇之后,他没有一句话表明在别处见过这个青年。同样,不管弗朗兹多么渴望提起他们的初次相见,但他考虑此人对他和阿尔贝百般关照,深恐言语有失,因此欲言又止,仍然和对方保持同样的审慎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