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关于制定户外广告的设置规划和安全要求户外广告设置规划是关于户外广告如何设置的有关规定。户外广告的设置规划涉及许多部门, 即广告监督管理、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公安及其他有关部门。在制定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的过程中,需要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 协调多个部门的关系, 进行充分的论证, 使之尽可能科学合理。这样复杂的工作, 不是一个部门能够胜任的, 必须由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直接领导和组织有关部门共同完成。户外广告安全要求是关于户外广告设置、使用和维护应当符合的有关安全规定。近年来, 户外广告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情况不断发生, 如大型广告牌倒塌、电子显示装置漏电、升空宣传装置爆炸等, 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因此, 户外广告设施的建设、使用和维护均应当符合一定的安全要求, 才能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防患于未然, 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鉴于上述情况,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户外广告设施的规划和安全管理, 本条第一款还规定,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和安全要求。
三、关于授权制定户外广告的管理办法户外广告的管理办法是关于户外广告如何管理的有关规定。我国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 差异性大, 加上户外广告的管理涉及方方面面, 十分具体, 很难制定全国统一的户外广告管理办法, 授权地方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户外广告的具体管理办法更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因此, 本条第二款将户外广告管理办法的制定权授予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来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