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朝初期,经济上有很大进步。高丽末年,全国有耕地和荒地79万多结,1430年左右增加到170多万结,翻了一番,同时也是李朝土地面积最多的时期。轮作制代替了休耕制。水稻的品种增加,插秧渐渐取代直播。棉花种植从中国传入,并逐渐推广。手工业和商业也有发展。政府发行朝鲜通宝金属货币和纸币。
科田法推行一段时间以后,渐渐废弛。起初,科田仅限京畿,后来由于赐给功臣贵族的功臣田和别赐田不断增加,京畿的土地不够,逐渐扩大到外地,特别是土地肥沃的忠清、全罗和庆尚各道。1404年起,土地买卖合法了。[29]贵族和官僚纷纷利用特权兼并土地。于是,又出现公田、公民减少,私田、私民增多的现象。中央的经济、政治实力削弱。1467年,李朝实行职田制,将一定数量土地的收租权分给现任官吏,但兼并之风仍然不能制止,对农民的榨取有增无减。农民往往逃往海岛深山,或者掀起新的武装起义。1467年,咸镜道爆发大规模的农民起义,要求取消号牌法、减轻捐税和惩治贪官污吏。此后百余年,小规模的农民起义连绵不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