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默说真看不出来,你们长的这么磕碜,居然是精通佛道之法,放在古代,那是妥妥的高级知识分子。
“至于尸仙,它和我路数不一样,它能模仿别人,模仿成功之后,就杀人夺舍。而且它做事比我猖狂,杀的人,也比我多。”
“你知道它跑哪儿了?”林默问。
尸仙杀了向鑫一家三口人,这个事儿,林默遇到了,就不能不管。
“狡兔三窟,这家伙活的比我都久,它跑哪儿我真不知道。”
林默没有继续在这个问题上纠结。
对方可能真不知道。
只要想想就知道,那尸仙能毫不犹豫的丢下这双子仙不管,那就说明根本不会在意对方的死活。
这种诡异之物,在过去三百年的时间里不知道害了多少人,一次一次的夺取普通人的记忆,让它成了最狡猾的怪物。
但对方只要还占据着向鑫的身体,那就随时有被发现的可能性。
现在铺天盖地的摄像头,人脸识别,交通场站的把控,对方能逃离落雁市的概率并不大。
眼下只能继续等消息。
“对了,那尸仙为什么会盯上向鑫?”林默想到了这个事情。
这个问题很重要。
如果向鑫的身体对尸仙不那么重要,对方有可能会舍弃身体,逃入噩梦世界。相反,如果向鑫的身体真的如同之前林默推断的,对尸仙很重要,那对方就不太可能轻易舍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