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从实践出发,还是从自然界出发
在《提纲》中,马克思这样写道:
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凡是把理论引向神秘主义的神秘东西,都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1]
这段重要的论述启示我们,社会实践是全部社会生活的基础和核心,任何社会现象,包括具有神秘主义倾向的理论文本在内,都可以通过对人们的社会实践的理解得到合理的说明。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阐述了自己的实践唯物主义的立场与以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学说之间的本质差别:
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感性的人的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2]
也就是说,旧唯物主义的出发点是“从客体或者直观的形式”出发去理解整个外部世界(包括全部社会现象),而马克思的实践唯物主义则主张“从主体方面”、从“实践”出发去理解这一切。正是出发点上的差异构成了马克思与旧唯物主义的哲学思想之间的本质差别。
在《终结》的序言中,虽然恩格斯把《提纲》称为“包含着新世界观的天才萌芽的第一个文件”[3],但我们发现,恩格斯叙述哲学基本问题的出发点与马克思的出发点之间仍然存在着重要的差异。在《终结》的第二部分中,恩格斯开宗明义地写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