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奖励本身存在问题吗?其实,是我们使用奖励的方式出了偏差。
奖励是激发孩子学习动机的诱因,但是盲目、频繁地将外部奖励与孩子的学习联系起来,就使孩子的学习变得被动和具有功利性,内部兴趣反而受到抑制。好好学习、考出好成绩只为了获得奖励,或言之“为父母而不是为自己学习”,正如铮铮所说“如果你不给我买iPad,我就不再好好学习了!”
因此,在激励孩子的时候,我们的奖励方法一定要适时适量适度。
根据事情性质来决定是否奖励
当孩子完成0到1的突破时,比如初次一个人睡觉;第一次自己去买东西;第一次自己去上学……当孩子初次面临有难度的任务时,单靠内部的动机是很难完成的,此时运用奖励手段从外部激励是必要的,可以适当地给予一些奖励。如果是孩子已经有能力做好的事情,则不必给予奖励,否则容易画蛇添足。一旦哪天父母撤去了奖励,孩子失去了物质的刺激,积极性也会即刻下降。
标准需综合考虑家庭的经济能力
在对孩子进行奖励时,不能只考虑孩子的愿望和要求,而要基于家庭的经济能力,做出经济上能够承受的奖励。比如,有的父母工资不高,每月还着车贷、房贷,却经常给孩子购买高价消费品作为奖励。这样做偶尔一次还可以,否则会失去激励性,再想要激励孩子,只能用更高价值的东西,长此以往形成恶性循环,不但达不到激励效果,而且还容易骄纵了孩子,与奖励的初衷背道而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