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中等职业教育,《教育规划纲要》提出,“中等职业教育实行政府、行业、企业及其他社会力量依法筹集经费的机制。”我国在很长一段时间出现了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发展“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不协调现象,中等职业教育滞后发展成为制约我国走新型工业化道路、解决“三农”问题和城镇化建设进程的障碍。过去几年,国家已经加大了对中等职业教育的财政投入力度。“十一五”期间中央财政新增职业教育专项资金140亿元,经费总规模是“十五”期间的10倍以上。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里,还应继续加大对中等职业教育的投入。与此同时,要建立政府、行业和企业及其他社会力量依法筹集经费的体制,保障中等职业教育健康可持续发展。
逐步建立政府、受教育者、用人单位和社会共同分担、多种所有制并存和多渠道增加职业教育经费投入的新机制。政府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等相关法律、规定中关于多渠道筹措职业教育经费的各项规定,要根据当地实际,调整教育经费投入结构,提高中等职业教育经费在本地区教育经费投入中的比例,建立符合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特点的中等职业学校生均经费标准,并保证中等职业教育财政性经费、生均经费和生均公用经费相应增长。中等职业教育本身也充分发挥企业职业教育优势,推进校企合作,鼓励民办资本采取独资、股份、联办和合作等形式,建立多元投资中等职业教育办学体制,鼓励和引导中等职业学校开展勤工俭学、发展校办产业,积极推进中等职业教育领域内的中外合作办学。